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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荔湾区石围塘街招聘妇联专职人员1名公告

2016-08-18 19:07:2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妇联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的“妇联干部+社工”的工作人员队伍,将“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为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综合载体、吸引妇女儿童活动的中心和阵地。根据市、区妇联的相关要求,结合石围塘街工作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联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妇联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熟练操作电脑,熟悉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4、会写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会摄影,熟悉掌握Photoshop等设计软件;

6、会策划和组织社区妇女、儿童活动,具备服务妇女、儿童的意识和能力,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7、遵纪守法,刻苦耐劳,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工作,善于沟通和学习;

8、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犯罪记录。

三、工作内容

协助街道妇联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等日常服务建设工作,组织策划各类妇联活动等日常事务。

四、工资待遇

参照街“一队三中心”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06室)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交的资料:体检合格表(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失业证。

七、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原标题:荔湾区石围塘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妇联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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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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