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6湖南桂阳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辅助人员24人公告

2016-07-06 11:12:53 来源: 桂阳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桂阳县司法局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辅助人员24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职位

桂阳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辅助人员24名(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电脑专业优先录用。

3.则上要求男性,女性不超过招录总人数的30%。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无吸毒无犯罪记录,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8月5日。

2.报名地点:桂阳县司法局政工室),联系人:张华波()、彭重海()。

3.报名要求:应聘者必须持《桂阳县司法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登录“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桂阳县司法局”子网站下载《报名表》,也可以到报名现场领取表格)、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1寸(电子格式)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桂阳县司法局政工室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按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四个阶段。

1.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及法律相关知识》。

(2)面试:从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1:1的比较从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要求,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县司法局进行考察。

4.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到桂阳县司法局工作。试用期内,如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服务合同。

2.工资和福利: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下乡费200元,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3、五险一金:聘用人员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生保险、工伤保险由劳务公司按照郴州市人社部门规定标准足额购买。

原标题:桂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辅助人员工作方案

点击下载>>>

桂阳县司法局

2016年7月5日

(责任编辑:高永芹)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