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10:57:17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急剧增加,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干部力量,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12〕50号)、《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及专业人才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民〔2013〕2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劳动保证工作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3〕188号)以及《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证服务体系的通知》(厦劳社〔2008〕333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更好地保证社区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区将统一招聘考试8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岗位:社区综合性的工作岗位。
2、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岗位:主要从事党建、社会工作、劳动保证、流动人口管理、民政、计生等社区其他工作。
以上所有统一纳入网格服务工作机制,具体由镇(街)和村(居)安排工作任务、安置工作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参与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高职)及以上相关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
2、放宽报考条件、加分条件及岗位需要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特别提醒:需办理学历认证考生,因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办理备用,办理聘用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社区工作者社区考试交流群⑤250129651
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备考攻略
标签:
(责任编辑:ershixiong)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