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16:24:12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切实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法发〔2015〕43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购买指标的通知》(渝司发〔2015〕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1名,工作岗位为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工作地点由县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矫正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县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社区工作者社区考试交流群⑤25012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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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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