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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海兴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人员10名公告

2016-02-16 14:34:11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证重点人群管理,更好地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0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海兴县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一般165cm以上,无纹身;

5、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通过本县其他单位招聘的人员在未辞职或自动放弃前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三、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近期1寸同版蓝色正面免冠照片8张并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填写《海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按照海兴县政务网发布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准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海兴政务网上公布。

成绩出现并列时,根据以下顺序排序:(1)报名学历高的;(2)法律专业毕业的。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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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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