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复习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基础法律知识:法律民法知识—合同自由与违约责任

2015-09-15 15:52:11 来源: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2)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要达成一致。

(3)合同是一种旨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杈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自由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在合同法中贯彻和体现。合同自由有两方面含义:首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同意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得以自己的优势对另一方的意思进行强制。其次,合同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要不要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如何设定等,均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它表现了缔约自由、选择相对而言人自由、决定合同内容自由。

三、违约责任

在没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约定、债权人过错等法定或约定免责原因的情况下,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就是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形态主要是履行不能、履行拒绝、履行延迟和不发履行。

违约责任方式就是违约的救济形式,包括:(1)实际履行;(2)合同解除;(3)损害赔偿。

【例题】(多选题)下列内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的有( )

A.有违约事实

B.违约方有过错

C.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失

D.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E.非违约方没有过错

【正确答案】AD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教材\


(责任编辑:lx13767)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