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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基础知识汇总:社会意识及形式

2015-09-10 13:59:50 来源: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的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意识及形式

一、社会意识的本质

社会意识是包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中(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的有机整体。社会意识可以区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社会意识的本质特点。社会意识具有(历史性)、(阶级性)。

二、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形态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自身发展的特点、独特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存在的能动反作用。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

第一,意识形态和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

第二,意识形态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

第三,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继承性。

第四,各种不同的意识形式相互作用。

第五,意识形态对社会具有反作用,这是其相对独立性的是突出表现。

三、社会意识的作用

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其社会功能表现在:维护或批判社会现实;调控社会和人的活动。这对于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先进的社会意识。

四、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社会意识包括政治、法律思想、宗教、道德、艺术、哲学等不同形式。政治思想是一定阶级关于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各阶级的社会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的观点的总和。法律思想则是对法、法的关系、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观点的总和。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艺术是以生动具体感人的形象对现实生活的反映的一种美学形式。科学是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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