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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基础知识汇总:阶级和国家

2015-09-10 13:58:39 来源: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的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马克思主义理论——阶级和国家

一、阶级的起源和实质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经济范畴)。阶级是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而产生的,即有(剩余产品)、(出现私有制)时产生的。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氏族内部的贫富分化以及把氏族、部落之间武装冲突中的俘虏变为奴隶。

(阶级的实质)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同,占有生产资料并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即为剥削阶级,另一部分人则为被剥削阶级。

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公司,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公司能够占有另一个公司的劳动,这就是说,阶级是与特定生产关系相联系的,是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各社会公司。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同是形成不同阶级的基础。

阶级对立的实质是一部分人能够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

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阶级斗争的轴心是(经济利益)。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的动力作用表现在:

第一,阶级的存在与斗争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所决定的。

第二,只要存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它们之间的斗争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停止。

第三,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矛盾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

三、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

国家是随着阶级的产生和阶级斗争的存在而产生的,国家实际上是从(人群共同体)本身分化出来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的起源是(阶级斗争)的结果。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的实质是进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是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根本利益的政治组织。国家具有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国家。

国家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对内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延伸,主要是(组织国防、防御外来侵略和颠覆),(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保护本国利益)等。

区别不同类型的国家,应搞清(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所谓国体,即国家的根本制度,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一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政体。国体决定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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