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16:3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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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支持部队建设,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解决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就业问题,根据《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沈委发[2013]15号)以及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和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市民政局决定面向驻沈部队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考时间
2015年9月—10月底。
二、招考名额
300人。
三、招考条件
1.经部队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未就业家属;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沈阳市户籍;
5.1975年10月1日以后,含10月1日。
四、招考程序
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沈阳大学社区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市民政局纪检组、沈阳大学纪委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面试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9月25日在沈阳民政信息网()和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8日12时至9月29日24时,报名费每人100元,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报名网址为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每人限报考一个地区,分别按所报地区择优录用。
(三)考前培训。市民政局将针对此次考试进行两次培训,一是于9月25日面向所有有报名意向的随军就业家属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介绍培训;二是报名后面向已报名的考生开展应试培训。两次培训均为免费,培训时间和地址在市民政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已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可申请笔试和计算机考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中,现职社区工作者中已经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和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不得申请免试)。
1.笔试。定于10月24日举行,全市统一、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法规。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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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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