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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60人公告(第四批)

2015-07-27 11:37:47 来源: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根据《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方案》(狮委办〔2007〕87号)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公开考试招聘第四批村务专职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工作者,下同)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24日至1997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闽南语会话;

8、石狮常住户口或石狮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专职工作者60名,各镇(含街道,下同)名额详见计划表(附件1)。报名时填报到具体镇。

村务专职工作者是在农村专门从事村务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

2、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反映;

3、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符合条件的村务专职工作者,可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群团组织负责人或农村“六大员”(农民技术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农村卫生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文化协管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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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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