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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居民会议的形式

2014-11-18 18:19:3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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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陕西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居民会议的形式,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居民会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全体会议。即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的会议。这种会议的好处是能够全面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所做出的决定具有较大的名师性。但这种会议形式人数较多,不便于经常召集和举行。

(2)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会议。这种会议也能把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出来,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一个家庭内有时意见也不能完全一致。

(3)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的会议。这种会议由于人数较少,便于召开,比较符合我国城市的实际情况,但缺乏广泛性。

由于以上三种会议形式各有长短处,所以一般应根据居民的要求和居民会议所要讨论问题的性质,决定采取何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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