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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社区居委会的设置

2014-07-31 10:53:03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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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实务知识:社区居委会的设置,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社区居委会的设置】

一、社区委员会的性质

是社区成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社区委员会实行自治的原则

社区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

三、社区委员会一般设立的工作岗位

一般可设立法律咨询、保证服务、治安调节、环境卫生、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岗位。

四、社区委员会设置哪些职位?一般如何配备社区干部?

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9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区县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

五、目前我市杜区委员会专职成员的配备比例是如何确定?

一般每200-300户配备一人,多民族的社区,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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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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