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1 17:47:4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014年社区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唯物论:静止,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1.静止的含义
静止是指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
静止具有相对性,相对静止有两种情形:其一,事物在绝对运动状态之中,相对于某种特定的参照系而言,没有发生位置的移动;其二,事物处于量变状态的时候,保持着质的稳定性。
2.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即事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处于运动之中;
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的状态;
运动和静止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整个世界整体上就是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
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是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否认静止及其相对性,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
3.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时间和空间是客观的、绝对的,其具体特性是可变的、相对的。时间和空间是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统一。把时间和空间与物质割裂开是唯心主义,把时间和空间与运动割裂开是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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