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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4-09-19 11:37:00 来源: 盐池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盐池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县委、政府建立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按照“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打造具有审批职能和服务职能部门集中办事,“一站式”服务的办事流程。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本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用设施维护及后勤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聘,择选择用的办法,将失业及未就业大学生招聘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遵循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因事设岗,以岗招聘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盐池县户籍的35岁以下(出生日期以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为准)常住户(以2011年7月3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除特殊岗位有专业、性别限制外,其他岗位均不受所学专业和性别限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岗位设置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招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在盐池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的岗位、名额、应聘条件及招聘方式、办法和步骤。

(二)报名。安排抽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各1名工作人员组织报名;报名地址: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三)资格审查。安排抽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各1名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完成应聘者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如果审查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所产生的后果由资格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负责;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本次应聘不收笔试和面试费用。

(四)笔试。笔试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对生源少或者专业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由招聘组织单位向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调整招考比例。

2、笔试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宁夏区情、职业道德修养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27 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分值300分。

4、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的人数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三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对应聘者的资格复审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应向负责招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负责招聘的部门核准后,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负责招聘工作的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周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并做好通知记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试,专业考官不得少于70%。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4、根据考试总成绩,由负责招聘组织部门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一)体检由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对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将不符合体检标准人员体检合格的,除取消受检人应聘资格外,还要追究负责组织体检部门以及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及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负责招聘工作的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政府网站及盐池电视台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告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被聘用人员由就业局按招聘岗位安排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二年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由就业局负责保管,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由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实行半年和全年绩效奖励。

七、工资待遇

(一)凡被聘者月享受基本工资待遇为当年度本区域类别最低工资的2倍(2014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工资标准的80%。

(二)对被聘者设置绩效奖,奖金标准与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工作人员保持一致,按季度由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确定。

(三)今后工资增长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予以适当调整,工资和绩效奖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核算,报就业局按期核发。

(四)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工资和绩效奖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挪用、占用。

(五)由就业局为其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手续,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比例含在基本工资中。单位承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比例由县财政单独预算,直接拨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八、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劳动纪律规定执行。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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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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