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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人员公告

2014-05-21 16:04:45 来源: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关于做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13〕264号)精神,现就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合同制人员30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江山生源或江山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14年6月4日前)、毕业2年以内(2012年、2013年)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4年6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一式两份(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自行下载,在岗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见附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原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凭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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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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