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2014年度招聘简章

2014-02-25 14:24:38 来源: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为民办非企业,主管单位为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心以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为载体,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和方法,积极关注社区青少年、来沪青少年、在校青少年等群体的就业、就学和生活现状,协助他们舒缓或解决困难与问题,并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

一、招聘人数与区域

招聘人数:3名

招聘区县:金山区

二、职业能力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社会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及为青少年服务的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和符合专业要求的个人行为;

3、具有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和专业伦理为准则,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帮助社区青少年健康发展;

4、能够深入了解服务对象动态,开展各类专业服务,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预防服务对象违法犯罪,协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三、报名条件

1、年龄在20至40周岁(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工作;

2、大专(包括大专)以上学历;

3、优先录用: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高低,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五、待遇与保证

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与阳光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聘人员薪资参照沪综治办[2009]12号文件及《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工职业晋阶推进方案》执行,由中心缴纳社会保险金以及住房公积金。

六、报名办法

将《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人事干事邮箱(),请注明应聘区县。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7日

七、笔试参考书目

1、时事政治

2、《阳光点亮心灵——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案例汇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2014年2月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责任编辑:dry)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