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9 10:18:32 来源: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年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国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南宁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决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社工领域 | 聘用单位 | 聘用人数 | 备注 |
市级中心行政社工 | 市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6名 | 按中心内部组织架构备齐社工 |
各城区办公室社工(45名) | 兴宁区 | 6名 | 各城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办公室按照不少于城区乡镇(街道)数量1:1的比例配齐青少年事务行政社工 |
江南区 | 6名 | ||
青秀区 | 10名 | ||
西乡塘区 | 11名 | ||
邕宁区 | 5名 | ||
良庆区 | 7名 | ||
各社区社工站一线社工(252名) | 兴宁区 | 36名 | 各社区社工站按现有社区(村)不少于1:1的比例配齐青少年事务社区一线社工 |
江南区 | 32名 | ||
青秀区 | 71名 | ||
西乡塘区 | 89名 | ||
邕宁区 | 9名 | ||
良庆区 | 15名 |
本次招聘人数总计303人。其中,各城区新聘用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为社会工作专业或拥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认定的比率须占社工总数的30%以上,随后再按每年10%的比例逐年增长。同时,所招社区一线社工以项目社工形式调剂使用,由城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办公室根据项目的组织实施需要统一安排上岗。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的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年龄应在20-40周岁范围内。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者可免笔试,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一)市级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6名社工
1.总干事:1名
(1)社会工作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中级社工师资格,或海外/境外注册社工师资格;
(2)3年以上社工从业经验;
(3)综合项目管理,实务经验丰富;
2.副总干事:1名
(1)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社工师资格,或海外/境外注册社工师资格;
(2)2年以上社工从业经验;
(3)具有青少年项目管理经验;
3.行政部工作人员:1名
(1)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项目部社工:2名
(1)本科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持社工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2)一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
(3)有良好项目统筹能力;
(4)有良好社会工作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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